声 明
我公司——中初创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,法定代表人:林殿征。公司声明如下:
公司所有项目合同,分包队伍,如有收取保证金,或者打着公司旗号收取费用的。公司该不承担责任,如发现有收取费用的情形,公司立刻清场,分包合同作废。产生的所有费用自付。与公司无任何关系。
中初创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2025年5月19日